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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产业园区的四大发展模式及其特点+ 查看更多
房地产开发模式
房地产开发模式是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在工业园区内或其他地方获取土地项目,进行项目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乃至厂房、仓库、研发等房产项目的营建,然后以租赁、转让或合资、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项目相关设施的经营、管理,最后获取合理的地产开发利润。
房地产开发模式的弊端在于地产开发商与整个产业的结合不紧密,由于地产商的利润来源点并不建立在产业的发展与繁荣上,而产业本身也并不过分依赖于其所使用的地产,因此难以形成产业影响力,是产业地产的初级开发运营模式。
政府主导开发模式
产业园区开发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根据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经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方式引进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发展项目,以地产为载体,产业项目为依托,实现城市功能建设的开发模式。
这种开发模式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产业园开发模式,鉴于是政府根据产业运营的特点进行规划与开发,并在此基础上为园区提供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所以这种模式的产业园区具备集中统一、权威性高、规划性强、形成周期短等优势。
主体企业引导模式
主体企业引导模式是指在特定产业领域内具有强大实力的企业,获取大量的自用土地后建造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业园区,并在自身入驻园区且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借助其在产业中的强大号召力,以出售、出租等方式吸引同类企业的集聚,最终实现整个产业链完善的开发模式。
这种模式以主体企业为主导,一方面符合主体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又带动了同种产业的聚焦,促进了整个城市经济的专业化建设。
综合运作开发模式
综合运作模式是指产业园区开发模式、主体企业引导模式和房地产开发模式混合运用的开发模式。综合运作模式既能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性,同时也能发挥市场的灵活性,权责明确,有利于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实施综合性、大规模成片开发项目。
总而言之,单纯采用一种开发模式,往往很难使产业项目顺利推进。因此,必须基于区域经济针对性设计开发方案,灵活运用多种模式,才能提升园区开发效率、实现园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