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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暖企《十五条支持措施》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2020-02-21 15:2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抗击战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广州市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十五条》 ")。
此项政策覆盖广、措施全、惠企力度大,将保障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广州市《中小微企业15条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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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内容】

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降低融资成本
 

(一)支持对象
我市辖区内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

(二)支持方式
分批依申请支持。

(三)支持内容
对 2020 年 2 月 1 日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降低广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性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担保费率较去年同期水平下调 1 个百分点,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取消再担保收费,以上费用财政资金予以全额补助。
 
(四)支持条件
1.在广州市设立登记,为广州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为在广州市设立登记,或在广州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的再担保公司;
2.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取消反担保(抵押、质押)要求。
3.按要求向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相关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
 
(五)需提供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情况、为在广州市设立登记,或在广州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再担保服务情况,担保机构与上一年相比降低担保费收费标准情况说明、担保机构与企业的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银行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材料。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郭炳蔚,
联系电话:83123857

(七)办理时限2020 年 5 月开始第一批申报相关工作。


产业园区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鼓励支持

(一)支持对象
在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与中小微企业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的产业园区业主单位或运营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除外)。

(二)支持方式
经申报核准后,给予一次性事后奖励。

(三)支持内容
1.租金累计减免 100 万元(含,下同)以上、150 万元(不含,下同)以下的,给予一次性 40 万元奖励;
2.租金累计减免 150 万元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 60 万元奖励;
3.租金累计减免 2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80 万元奖励。

(四)支持条件
1.租金减免合计 100 万元以上,其中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 B、C、D、I、M 类企业的减免额度占比不低于 70%;
2.减免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 10 家;
3.纳入租金减免额度统计的企业为 2019 年 12 月 1 日前已签订租赁合同,且具有 2019 年 12 月和 2020 年 1 月租金交纳记录的中小微企业。

(五)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资金申报表、租赁合同、租金收取发票等。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处
联系方式:彭照雄
联系电话:83123874

(七)办理时限于 2020 年 3 月开展相关申报工作,4 月 20 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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