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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思智慧园区】关于征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人选的通知

2020-12-28 17:08
 

关于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为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以下简称“产业类项目”)提名工作,切实发挥科技奖励激励导向作用,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等不良导向,健全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1年度产业类项目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按照科技支撑八大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产业类项目提名工作应重点支持以下技术产业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新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生物技术与生物制造、绿色化工、现代海洋、现代高效农业。

二、提名方式

产业类项目由企业所在地市的科技局负责提名。各市科技局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提名本地区优秀项目。每个市限提名2项,如无符合条件项目可不进行提名。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3. 提名2021年度产业类项目的完成人及支撑材料,不得再提名本年度其他省科学技术奖项目。

4. 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5.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提名程序

(一)提名书填写  

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应认真填写《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提名书》,创新和应用情况应客观、如实、准确填写。所附关键技术支撑材料均须已经产业化应用,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如产学研合作协议、产品销售或技术推广合同、技术交易合同、银行到账单、相关技术成果应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相关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证明等,须提供清晰扫描件。我办将在后续现场考察时,对照提名书内容及所列附件一一对应查看原件。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各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汇总表;⑵提名书4份,其中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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