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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思智慧园区】产业园办公楼购买意向书

2020-11-25 14:18
篇一:写字楼买卖合同模板 

 XXX 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写字楼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LYGC/BG-MMHT-20XX-XXX 号  

《征询意见稿》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日期: 二 ○ 一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广场  
 
《工业园物业管理方案》

甲级写字楼买卖合同 

出卖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金  国用 (20XX)第 00150 号 。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地字第 520XX020XX09035 

号。 

 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 520XX020XX20547 号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52242420XX07240102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2.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3.1.1 第【座】【层】号房【预测编号】为第 号房。 

 3.1.2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办公  ,属框架-核心筒  结构,层高为 3.4 米,建筑层数地上 27 层,地下 2 层。 

 3.1.3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 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2该商品房以上编号均为合同约定的编号,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编 号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以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4.1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4.1.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 

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 )。本合同总价款不包括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应向买受人收取的其它任何费用。

 4.1.2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仟×佰×拾× 万×仟×佰×拾×元整 ,

(¥ ×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

×佰×拾×元整 ,×。按套计价的,商品房总价款不变。本合同总价款不包括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应向买受人收取的其它任何费用。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5.1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 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5.2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5.3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5.4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5.4.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此条请慎用

 XXX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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